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深刻领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中央颁布实施《问责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旨在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先学一步,逐条学习《问责条例》原文,结合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把学习《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要将《问责条例》列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解读等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为推动《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贯彻《问责条例》,不断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党建任务的落实。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规范学校党建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言行。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此进一步唤醒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学校将对《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二号行政楼527室 电话:0551-62901024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号行政楼509室 电话:0551-629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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