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2016年第23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附件 .doc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二号行政楼527室 电话:0551-62901024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号行政楼509室 电话:0551-629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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