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合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合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干部
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安徽省委与省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紧密结合高等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以提高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教育培训,构建“政治教育、素质强化、业务提升”和“分层实训、合作施训、以干代训”的“三三”教育培训体系,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教育培训对象
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纪检干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以及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教育培训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既全面深入系统学,又分层次有重点专题学,教育引导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掌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形成常态。
2.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自觉践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开展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廉政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政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3.业务素质技能学习培训
根据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加强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和安徽省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经验、新任务以及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内容、流程、实践等,引导和帮助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着力增强适应新时代高校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纪检监察业务本领和能力。
四、教育培训方式
1.个人自学。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结合岗位职责,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上级纪委(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纪委官方网站、微信和QQ以及书籍、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介开展自主学习。可结合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我学习和培训,每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每年的网络业务知识学习时间不低于30学时。
2.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对象不同,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集中学习。其中,校纪委委员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学习,由纪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二级单位纪检干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学期至少组织安排专题学习一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两次。集中学习可采取一人领学、集体研讨、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3.专题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分批次有计划地组织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学校纪委每年至少邀请一次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加强典型榜样学习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对新任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开展业务培训。
4.以干代训。适时选拔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教育部巡视办、省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挂职、借调或参加专项工作,开阔视野,增强本领;选拔二级纪委纪检监察骨干到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锻炼培养;充分利用校内巡察岗位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实践锻炼。
5.工作交流。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廉政建设分会等组织的高校纪委相关会议以及参加有关纪检监察业务的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加强与兄弟院校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工作交流,积极组织赴兄弟院校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
五、保障机制和要求
1.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的协同配合,将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计划,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2.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具体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负责,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学工部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二级纪委(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协同配合,分别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培训安排。
3.建立教育培训报告制度。各二级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在每年向学校纪委书面述职中,要就本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总结。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二号行政楼527室 电话:0551-62901024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号行政楼509室 电话:0551-629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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