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屏门乡原丁家畈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郑长会,在担任丁家畈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擅自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乡党委的安排,其行为违反组织制度,违犯了党的纪律。2020年5月,郑长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郑长会于2019年3月25日起担任淳安县屏门乡丁家畈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到了2019年中,他因工作原因和其他村干部产生矛盾
从2019年12月中下旬开始,郑长会擅自不履行副书记的工作职责。主要表现为:不参加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不参加村两委会议,不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不落实不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初,屏门乡党委领导专门找郑长会谈话谈心,并进行了纪律提醒,要求他切实履行职责,但是他依然没有改正错误。
郑长会擅自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乡党委的安排,严重不作为、不担当,对丁家畈村的各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屏门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郑长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在6月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不再担任村干部。
违纪者反省
身为村干部,把个人矛盾带到工作中,以消极的态度来应对工作,辜负了乡党委和村民的信任,我接受组织的处理。
执纪者说
村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其工作履职情况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郑长会因个人原因擅自不履行副书记的工作职责,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在百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党员干部庸、懒、散问题要及时查处并坚绝予以调整,持续造浓鼓励勇于担当、肯干实干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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