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掌握和综合评价学校各二级单位政治生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有效监督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完善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以下简称“廉政档案系统”)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廉政档案系统包括单位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单位廉政档案建档对象为学校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建档对象为全校现职处级干部(含五级职员、六级职员、无行政级别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12月31日前达退休年龄的处级干部可不列入廉政档案建档对象。
二、档案内容
(一)单位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1.单位议事规则及执行情况;
2.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3.单位召开重要会议情况;
4.巡察反馈及整改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6.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7.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总结情况;
8.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9.其他需要归入单位廉政档案的内容。
(二)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及干部任免情况;
2.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3.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4.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5.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6.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7.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8.礼金、礼品上交登记情况;
9.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0.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11.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或工作总结)情况;
12.其他需要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
三、本次填报内容说明
以上填报本着规范不添乱的原则,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个人少烦扰,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部分数据已经直接调取、采用、共享。现需各二级单位整理并填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以下内容:
1.《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部务会、处务会)等议事规则》。主要填写本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部务会、处务会)等议事规则。
2.《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主要填写本年度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会议情况。
3.《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主要填写本年度召开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部务会、处务会)等决策和实施重大事项的情况。
4.《召开警示教育活动情况》。主要填写本年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
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主要填写本年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四、材料报送
1.集中报送。一是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填写附件一(信息员名单)、附件二(保密承诺书),电子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件报送zhouchu1212@hfut.edu.cn(不需要报送纸质版,学校纪委将在收到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员名单后,通过邮箱向各单位提供廉政档案软件及组织结构信息数据包)。二是各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将需要集中填报的数据通过专用U盘或刻录DVD光盘报学校纪委(行政二号楼528室)。
2.定期更新。一是廉政档案材料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有工作需要,学校纪委另行通知;二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其他有关情况,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按规定及时报送;三是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属于本单位建档对象的,提拔、调入等原因成为新建档案对象的领导干部,应于职务任免文件下发之日起30日内建档、审核、完善相关数据材料,并报送学校纪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时间紧,标准高,涉及面广,请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廉政档案科学建立、规范管理、高效运用。各二级纪委要发挥监督作用,对廉政档案信息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提出规范要求,确保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统筹做好廉政档案工作,做好本单位廉政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上报。若遇人员调整,请做好工作交接,及时更新分管领导和信息员信息,及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严肃工作纪律。建档对象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无正当理由应建未建、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此外,各单位要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失密泄密个人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联系人:周矗、郑召丽,联系电话:62902285。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二号行政楼527室 电话:0551-62901024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号行政楼509室 电话:0551-629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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