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拟定学校巡察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负责做好巡察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总结报告、巡察反馈、督促整改等工作。
四、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做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二号行政楼527室 电话:0551-62901024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号行政楼509室 电话:0551-629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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